公告三:2013年河北省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支教团、硕师计划考生报名须知
  发布:[研究生考试招生部]     发布时间:[2012-09-29]     次数:[]

1.本须知适用于我省以下高校已经具备推荐免试资格(包括支教团、硕师计划)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的报名使用:河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河北工程大学、河北联合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医科大学。
      2.
通过我省审核备案的推荐免试考生,必须在20121031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凭就读学校下发的推免校验码进行2013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 名,并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名费,不进行网上报名、交费的将不能取得20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关于网上支付说明详见公告二)。
      3.
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按照在我省审核备案的推荐免试信息正确填写报考单位和专业等相关内容,不得私自更改,否则网报信息无效。
      4.
考生必须选择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代码为1313)作为报考点,如错选报考点其报名信息无效。
      5.
考试方式选择
      
免生必须在考试方式菜单中逐级选择推荐免试”-“专项计划”-“;支教团考生逐级选择推荐免试”-“专项计划”-“支教团;硕师计划考生直接选 农村师资计划,选择完毕后根据弹出的窗口提示输入学校发给本人的校验码,提交后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确保网报信息与审核通过的信息一致。
      6.
如考生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可在国家规定的网报时间内,凭报名号等信息直接在网上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都不允许修改。
      7.
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报考关键信息,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31)前,重新报 名、交费。
      8.
为方便考生,我省推荐免试生的现场确认工作由本科毕业高校具体负责。网报结束后,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图像采集的学生,其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9.
已被确定为推荐免试的学生不得再参加2013年硕士研究生其他考试方式的报名和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0.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教育系统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冀财综[1999]88号)文件规定,对推荐免试生收取报名费25/人。

友情链接: 教育部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  中国河北  河北省教育厅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研招网  中国教育在线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高考网址导航  河北语言文字网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1号    邮编:050091    E-mail:webmasterhebeea.edu.cn
版权所有: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冀ICP备05002806号-1   冀公网安备13010402000947号
总访问量:   今日: